惠东县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着力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
2020-10-21 惠东县食安办主任、市场监管局局长 廖育斌 文章来源:南粤食安融媒体 编辑:超祝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事关民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确保食品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之责。惠东县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食品安全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以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为契机,不断完善食品安全体系建设,规范食品市场秩序。把食品安全各项举措抓实抓细,守住食品安全底线,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全面落实党政同责,明确监管责任
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
一是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定期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完善“双安双创”等相关工作机制,解决当地群众普遍关心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同时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不断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的统筹领导,将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抓好抓实,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党政领导班子群众满意测评内容。二是体制完善。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印发了《惠东县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和《惠东县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责任分工方案》等,明确各部门职责,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作为首要职责。三是措施到位。将创城指标任务细化分解,责任落实到各个部门。多次组织召开专题协调会、专题部署会,研究部署推进“创城”工作。四是保障有力。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预算增加镇级农检经费,16个镇由每年24万元增加到48万元,并配齐有关检测设备。各镇(街道、度假区)政府及时调整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五是落实“四有两责”。下设18个市场监管所,食品安全监管岗位设置合理、权责划分明晰,监管人员数量基本满足监管工作实际需要。监管机构办公用房、执法车辆、执法装备、办公设施等基本达到配备要求。监督检查、隐患跟踪、信息报告、宣传引导、业务培训、考核评价等制度健全。科学划定食品安全监管网格,实行责任包干,强化巡查,做到早指导、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及时有效消除各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有力保障食品安全。
(二)完善食品安全机制,提高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重点建立健全三方面机制:一是县食安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之间、镇政府及各部门之间都要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平台和通报网络体系,实现食品安全信息综合利用、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二是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目前惠东县制定了《惠东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培训,每2年至少组织一次由镇、部门、企业参加的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演练,不断提高惠东县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置能力。针对风险较高的食品安全问题,适时开展专项治理;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立即启动食品安全风险管控预案,将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有效提高惠东县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水平。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舆情监测。通过政府网站、微信、海报、宣传资料和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广泛宣传防控知识和风险预警提示。三是建立健全督查督办机制,做到有效预防、及时控制、舆情管控、立即上报,切实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影响。目前成立了舆情监测工作机构,建立了舆情监测工作机制,制定了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做到依法依规受理办理投诉举报,努力为消费者维权解难,确保群众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出台《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把食品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惠东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制定《惠东县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惠东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始终把“四个最严”要求贯穿于监管工作全过程。
一是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推进农业、渔业标准化示范区创建工作,落实农药、兽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安全管理制度,县粮食部门加强粮食重金属污染治理,严防重金属超标粮食流入口粮市场。二是县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过程监管,继续实施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全面推进“网格化+双随机”监管模式,落实日常检查和突击检查责任;尤其是针对惠东作为滨海旅游度假区和香港“菜篮子”“肉篮子”,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海边餐饮行业、供港蔬菜以及冰鲜肉类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依法从严做好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及时发布抽检和处置信息,加强抽检大数据分析应用。三是各镇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高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企业没能有效落实主体责任,着力抓好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这个源头,务必让企业时刻把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切实把保安全的压力从监管端向生产经营端传递。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基本建立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生产经营记录、出厂检验、产品追溯召回、员工健康、日常检查和(畜禽产品)废弃物处置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悬挂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将证照、卫生制度、安全管理员、从业人员健康证、检验报告、检查记录、大宗原材料供应商资质、食品安全承诺书、举报电话等进行公示。推广应用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系统,通过电子台账信息、溯源码、条形码等方式实现有效追溯。对婴幼儿配方食品(乳粉、谷类辅食)、食用油、酒类生产经营全面应用电子追溯系统,实行电子追溯管理。同时,通过监管部门日常检查、督促和指导,企业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相关制度、措施得到进一步落实。
(四)强化专项整治,全面提高食品安全保障
县食安委员各成员单位要持续开展专项打击行动,重点开展婴幼儿乳粉、校园食品安全、餐饮行业的食品安全守护和改善行动,全面提高食品安全保障。
一是开展学校校园食品安全排查。强化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全面开展全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学校领导陪餐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学生营养改善行动。目前全县共160间学校(幼儿园)食堂其中158家间已全部达到“B”级以上,量化率100%。全县155家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实现全覆盖。二是开展餐饮业三年质量提升行动。制定了餐饮业三年质量提升工作方案,对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开展了餐饮单位量化评级和网络订餐平台履行入网审查备案责任,完善网络订餐在线投诉和售后维权机制等工作。全县有餐饮服务单位5013家,其中已完成量化95.5%。已实施明厨亮灶4900家,完成97.7%。三是按国家、省、市工作部署,并结合保健市场整治工作,持续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严厉查处违法经营行为,督促辖区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提供者和自建网站交易的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落实食品安全相关制度,严禁虚假宣传和发布虚假广告,对违法虚假宣传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四是加强执法监管,保障执法食品安全。每月定期对辖区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均及时向镇食安办和相关监管部门报告。同时,县食安办定期对所部署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加大宣传覆盖,共创共享格局
要紧密结合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市、示范县创建工作,动员广大群众、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食品安全宣传行动,充分利用报刊、广电、网络、通讯、微信、微博等都市类载体和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宣传报道和新闻服务,形成全媒体全覆盖格局。曝光食品安全典型案件,不断扩大案件影响力,引导食品行业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充分发挥媒体和群众的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通过多措并举,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大宣传覆盖面,构建社会共治机制,形成“人人重视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六)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总局行政处罚程序,明确案件查办事权,完善案件查办制度,规范案件查办行为,认真查办各类食品违法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彻底查办本地投诉举报和外地通报的违法线索,并及时反馈查处情况。建立了案件协查、信息共享、两法衔接制机,对符合移送标准的涉刑案件均及时通过“两法街接”平台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七)强化疫情防控,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疫情期间,惠东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积极落实联防联控措施,切实加大疫情防控宣传和风险排查,全系统筑牢疫情期间食品安全防线。至2020年6月5日,共出动食品安全执法人员1.3万人次,检查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共1.1万家次,检查食品经营单位1.6万家次。疫情期间,全县食品安全整体态势平稳可控,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随着国内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已经进入常态化,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始终保持安不忘危,切实抓好食品安全工作。要防止聚餐风险,督促各类餐饮服务提供者禁止接待大规模聚餐活动,空间密闭且人员集中的餐饮场所,全面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要通过预约、分流限流等措施控制人员密度。要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进一步加大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专项执法力度。
总体来说,惠东县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比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的要求,对比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仍存在不小差距。
下一步,惠东县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食品安全工作部署,切实提高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结合实际,重点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落实党政同责,明确监管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坚持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全面落实“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要求,完善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和各职能部门监管事权清单,提高监管部门治理水平。
(二)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推进示范创建。全盘谋划食品安全“十四五”规划,持续推进“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完成食品检验量“每千人5批次”3720批次任务,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工作,妥善解决惠东县民营盐场与私晒盐问题。
(三)加大宣传覆盖,营造共创格局。加大食品安全网上舆情监测研判力度,加强部门联动,做好重大突发舆情处置,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进校园等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强化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引导理性消费,推动社会共治。
(四)开展专项整治,确保食品安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和焦点问题,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监管力度,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从严从快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真正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故底线,切实保障惠东县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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