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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推进“双安双创” 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2020-10-12 惠州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邝兆雄 编辑:超祝

惠州市自2017年2月被广东省食安办确定为第二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试点市以来,惠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各项决策部署,以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契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构建食品安全从严监管新常态,不断完善食品安全体系建设,规范食品市场秩序,实现食品安全总体形势平稳有序。惠州市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齐抓共管,促进全市食品安全整体状况稳中向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县一策”工作、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学校食堂智慧阳光监管、小作坊小摊贩监管、粮油二维码溯源、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等工作,多次受到广东省食安办以及省级相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近年来,惠州市粮食、蔬果等种植业产品合格率达99.65%,畜禽产品合格率为99.99%,产地水产品合格率为99.6%,食品监督抽检合格率为96.1%,食品相关产品抽检合格率为100%,市民满意度一直保持在75%以上,连续3年(2015—2017年)在广东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中获评A级,未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安全问题,总体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落实责任  强化监管  严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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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市场监管局、惠城区局相关领导深入企业调研

坚持党政同责,促进食品安全责任落实  惠州市委、市政府高位推动。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各县(区)、各职能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市政府工作报告、食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和民生实事加以落实推进。签订《惠州市食品安全与创城责任书》,制定《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议程。市食安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市长刘吉亲自担任食安委主任,协调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合力推进创建工作,并开展专项督查督办。分管食品安全副市长余金富深入惠城、博罗等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所,研究解决食品安全监管问题。
体制机制进一步优化。一是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整合监管职能和力量,组建市、县(区)市场监管机构,目前惠州市7个县(区)均设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还设有基层监管所共81个。完善执法装备设备,开展综合业务知识实操培训,提升基层执法能力。二是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整合市级食用农产品和水产品监管职能,完善县级监管机构建设。三是健全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加快市农业综合检测中心项目建设,建成后基本可达到广东省一流农业综合检测实验室的硬件水平,将为粤港澳大湾区绿色优质农产品的供应提供技术保障。加快推进惠州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建设,大力完善市粮油质量检查中心的硬件设备。同时,以中心为依托单位向广东省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申报“广东惠州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进一步提升惠州市粮食质量专业监测水平。

  坚持精准发力,强化食品各环节监管  在种养殖环节,印发《惠州市2019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稳步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惠州市质量兴农战略规划(2018—2022年)》,强化农产品源头治理,重点加强农资、生猪屠宰监管。一是完善核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管理平台企业。二是推广应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三是全面加强农资经营网点监管,夯实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深入开展农资品的执法打假工作。规范生猪屠宰资质管理,制定屠宰专项检查计划,督促生猪屠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违法犯罪行为。

  在食品生产环节,积极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制定《惠州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提质行动方案(2019—2023年)》;制定并下发了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指南和花生油小作坊生产加工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小作坊监管制度,构建监管有力的食品小作坊监管体系。同时,指导惠城区建成全市首个小作坊集中加工区。

  在食品流通、餐饮环节,一是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工作,引导推行“明厨亮灶”建设,全市85.8%的餐饮单位实施“明厨亮灶”,387家学校食堂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二是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加强对有关猪肉的经营场所排查,严格查验“两证一报告”。截至目前,惠州市暂未发现有未经检验检疫的猪肉及其产品流入市场。三是搭建惠州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平台,开展食用农产品溯源系统试点建设工作。

  在餐饮具集中消毒监管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规范》要求,惠州市卫生健康部门加大对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监督执法力度,进一步规范惠州市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生产经营,有效防止不合格消毒餐具流入市场、摆上餐桌。

  在食品进出口环节,惠州海关规范进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管体系,严把出口食品安全关,保障供港鲜活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全力防控非洲猪瘟疫情,保障活猪安全稳定供应香港。促进惠州特色农产品惠州荔枝出口,全年惠州关区新增注册果园6家,为惠州特色农产品出口创造有利条件。

  在粮食和物资储备环节,全面实施“惠州好粮油行动计划”,加强超标粮食管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工作有关事项》,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搭建了“惠州市粮食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对市级储备粮承储企业建立了行政执法档案,对企业信用进行记录和评分;建立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制度体系推进粮油二维码溯源系统建设,推广应用溯源粮油。全市85%以上的中心学校食堂用上了溯源粮油,学校供应粮油质量得到了明显好转。

  突出专项治理,食品违法查处成效显著  近年来,惠州市开展了“利剑”“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昆仑行动”“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等打击整治食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组织开展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通过开展校园周边商铺“三无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食品进货查验、食品贮存、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重点行为,重点整治未履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销售“三无”食品、“两超一非”食品,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开展酒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项行动以来,惠州市共出动执法人员5524人次,立案查处42宗。

  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市场监管、公安、教育、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合开展了整治食品安全问题专项联合行动,取得了成效。其中在解决学校(含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和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问题方面,共出动执法人员6475人次。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严肃查处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和违规销售问题。

  突出风险防范,着力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风险防范水平稳步提升。一是开展年度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二是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三是开展重点品种食品安全状况监测工作。

  强化农产品检测,把好源头污染关。认真开展蔬果农药残留检测、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动物疫病监测等三大检测业务。惠州作为2019年广东省第二、三季度国检抽检城市之一,抽检样品113个,合格率100%,总体情况良好,全市未发生群体农产品安全事故;全市畜禽免疫接种情况总体合格率达标,未出现重大疫病情况,未发现“三无”产品及违禁添加物。

  落实民生实事,开展“每千人5批次”抽检。按照广东省十件民生实事要求,惠州市食安办统筹协调市场监管、农业、财政等部门按照市里下达任务,及时部署并顺利启动本年度抽检工作,优先落实抽检经费保障。截至目前,惠州市已完成“每千人5批次”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检测26475批次,完成率达110.84%,合格率达97.83%。

  应急处置能力不断加强。重新修订《惠州市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将食品安全应急体系纳入全市应急体系统一管理,组建食品安全专家队伍,开展食品安全培训,举办全市市场监管系统食品经营监管业务知识培训、全市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业务及应急管理暨食品检验量“每年每千人5批次”工作培训班。

  推进“双安双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初步形成推动示范创建,积极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一是积极推进溯源体系建设。努力建立从农田到餐桌覆盖全过程的溯源体系,并引导企业建立内部溯源体系,目前已建立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水产品质量安全溯源平台、粮油二维码溯源系统、婴幼儿配方乳粉电子追溯系统在内,为消费者提供重点品种食品种养殖源头、流通交易、检测结果等信息的综合溯源体系,做到产品来源可溯,源头可控。二是严格落实1110制度。在总结惠城区和仲恺区经验的基础上,在惠阳和大亚湾稳步推进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三是开展食品“四小”综合治理工程。在各县区创建8个示范镇(街道),重点监管白酒、土榨花生油、豆腐、梅菜等食品安全。推进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建设,推动惠城区建成全市首个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实现了“集中加工、集中监管、统一检验”的闭环式集约化管理。四是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打造放心肉菜品牌,每个县(区)至少培育3—5家放心肉菜超市。五是开展食品安全示范街、餐饮服务示范单位创建,引领餐饮行业质量提升。六是开展小贩中心试点建设工作,因地制宜设置流动商户临时疏导区。

狠抓落实  全面发力  筑牢防线

  围绕创建目标任务,惠州市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水平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当前食品安全工作距党中央、国务院和广东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距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方面,市民对食品安全不放心的方面还有不少,例如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环境污染向食物迁移、食品中非法添加等问题,严密高效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尚未建立。另一方面,企业主体责任尚未全面落实,行业协会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下一步,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为目标,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健全体制机制,提升各县区、各部门履责能力  坚决落实“党政同责”,健全食品安全工作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导考评机制。积极做好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加强监管机构尤其是基层监管所的基础建设,提升监管队伍专业化水平,确保“四有两责”落实到位。推进食品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加快市场监管机构队伍深度融合,健全镇、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同时依靠信息技术,通过“机器换人”“机器助人”建设高效完备的食品安全信息化监管系统,实现“智慧监管”,解决市场监管人手不足的难题。

  强化基础工作,严守食品安全每一道防线  在监督检查方面,持续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规范生猪屠宰和农业投入品市场经营行为。深入推进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推进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高重点食品追溯体系建设覆盖面和使用率。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推动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开展学校、网络订餐单位食堂专项整治。在稽查执法方面,围绕重点品种、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拳打击农兽药残留超标、虚假宣传、非法添加等突出问题,及时妥善处理不合格产品。

  深化示范创建,推动食品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  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区创建,加强“三品一标”认证工作。调整水产养殖规划,推进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场建设;推进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制度,加强种养殖基地、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推进农贸市场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升级改造;深入实施餐饮业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完善进口食品集中检管区和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深入发挥创建工作的抓手和平台作用,提升创建工作水平。

  坚持全民参与,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治理体系  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着力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发挥好行业协会作用,促进行业自律。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对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强化信用约束。推动食品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安全保障能力和生产经营管理全面升级,从源头提高食品全产业链供给质量,擦亮“惠民之州”的城市名片,真正让创建成果惠及广大群众。加强法律教育和科普宣传,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尚德守法的食品安全文化,提高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的科学认知,动员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