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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全市湿粉类食品生产加工单位改造升级培训暨集体约谈会

2022-02-17 文章来源: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景雪

湿粉类食品作为广东传统美食,深受广大消费者的喜爱,但湿粉类食品如储存不当或者放置时间过长易发生细菌繁殖产生米酵菌酸毒素,食用后将导致食物中毒。

为确保对湿粉类食品安全风险有效管控,广东省出台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湿米粉生产和经营卫生规范》(DBS44/ 017-2021)将于2022年3月13日正式实施。

为帮扶指导我市湿粉类食品生产加工单位改造升级,及时按照《湿米粉生产和经营卫生规范》等食品安全标准开展湿粉类食品生产单位的许可重新审核工作,市市场监管局成立了湿粉类食品安全质量提升专项工作组,于2月11日召开全市湿粉类食品生产加工单位改造升级培训暨集体约谈会。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吴永森、食品生产科和市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相关人员,8个相关镇街市场监管分局工作人员、18家获证湿粉生产加工单位的负责人和食安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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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解读了《湿米粉生产和经营卫生规范》主要内容以及广东省湿粉类食品现场审查要点,对照新发布的地方标准,提出湿粉类食品生产企业要在厂房车间、生产设施设备、卫生管理、生产过程控制、包装和标签、贮存及运输等多方面进行升级,努力实现生产自动化、运输及储存冷链化、管理规范化、产品密封化。

会议传达了省局贯彻实施《湿米粉生产和经营卫生规范》相关要求,并指出湿粉类食品安全质量提升专项工作组将逐一走访我市获证湿粉类食品生产加工单位进行摸底调查,开展“一对一”帮扶,将对企业提交的改造设计图纸进行提前审核指导,对已完成改造的湿粉类食品生产加工单位进行现场预审,提出整改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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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森表示,湿粉类食品安全质量提升专项工作组要做好各项工作衔接,切实加强与省局、镇街分局、企业的信息沟通,做好企业改造升级帮扶工作,不断促进我市湿粉类食品行业健康发展,各相关企业要抓紧时间进行改造,积极向省食安办湿粉类食品生产企业提质升级试点企业中山市冠兴食品厂学习取经。

2022年3月13日后,全市所有湿粉类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必须符合新地方标准各项要求,方可开展生产活动,如发现不符合要求仍继续生产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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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还对18家获证湿粉生产加工单位进行集体约谈,强调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