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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2021-02-05 潮州市枫溪区管委会主任 雷振宇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报南粤食安融媒体 编辑:小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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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一件大事,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近年来,枫溪区持续加大食品安全工作力度,健全完善监管体系,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全区食品安全形势平稳发展,连年来无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较大影响的食品安全舆情事件。

枫溪区面积25万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5万人,户籍人口11.66万,共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近2000户,食品相关产品企业1070户,农贸市场8个。《食品安全法》明确,这些企业是市场的主体,也是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向市场提供合格产品是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必须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全面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和有关操作规程,及时消除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危害与风险,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如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筑牢食品安全防线,枫溪区管委会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制,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潮州市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意见》,制定印发了《潮州市枫溪区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党政主要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及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和相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职责;与各办事处签订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强化年度目标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同时,深化食品安全市场监管领域体制改革,按照实现职能转换、提高监管效率、增强执法能力的工作核心,由市监部门履行对全区食品生产、流通环节安全监管、风险监测的集中统一监管;此外,及时调整充实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积极完善督查督办、联合执法、信息共享、考核评估等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协同履职共促食品安全。

充分发挥食安委的牵头作用,督促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对照《责任清单》落实监管职责:市监部门规范食品标签标识,加强保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并根据监督检查、抽检监测、案件查办、投诉举报等渠道发现的问题线索,严查食品安全问题案件;农业农村部门深入开展农药兽药使用减量行动,切实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卫健部门围绕风险监测和餐饮具消毒,保障公共卫生;公安部门充分发挥打击食品违法犯罪的主力军作用,与刑侦等部门协同作战,切实提升公安机关打击整治食品违法犯罪的整体作战能力;多部门加大校园食堂及周边环境检查力度,落实学校食品安全,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举措,形成了食品安全监管的整体合力。区检察院和区教育局多次联合市监枫溪分局开展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区卫健局、教育局和市监分局联合开展“诺如病毒”食品安全监管,通过多部门联动,有效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三)因地制宜创新举措,推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

一是市场监管部门和教育部门积极探索食品安全治理制度方法,开展潮州市枫溪区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平台建设。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化管理新模式,将厨房“晒”在“网上”,推动餐饮企业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让群众看着放心、吃的安心,提高了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联合行动的社会认同度。二是区食安办联合市监部门为餐饮外卖锁上“安全锁”,试点推广“食安封签”。推动外卖餐饮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尤其是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常态化,对配送食物包装加贴统一封签,有效保障外卖食品的全链条安全。三是结合我区经济产业特点,大力鼓励食品相关产品企业参与行业标准制订工作,《抗菌日用陶瓷器》《易洁日用陶瓷器》两项团体标准成功制订并通过审查,让企业更有责任感去落实食品主体责任。


虽然我区通过种种举措在推进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筑牢食品安全防线上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主体数量众多,主体意识淡薄。由于我区属于城乡结合部,食品涉及类别繁杂,导致主体数量众多,经营规模参差不齐,加上违法失信成本较低,主体责任的落实,短期内会增加企业的运营成本。这就出现了企业规模越大,主体体责任意识越强;企业规模越小,主体责任意识越弱。更甚之部分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完全不懂何为主体责任。

(二)食品安全监管存在难点盲点。如我区现有的全市唯一商业综合体(财富中心)的兴起,带动了商圈里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数量持续增加,繁重的监管任务和有限的监管力量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剧;又如随科技水平提高,网络销售、私家厨房、食用农产品社区(街道等)销售、拼团销售等食品新业态层出不穷,对食品检验检测、预警监测、应急管理、举报投诉处理等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但是基层监管投入不够,人才不足,以现有条件难以满足实际需求。

(三)制度执行缺失,导致食品安全管控能力不足。由于我区是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隐患高发的生产经营主体多为个体户,且部分食品从业人员文化程度较低,加上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培训,企业内部各种管理制度流于形式化,执行效果较差。

接下来,我区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严格落实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有关会议精神和一系列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高压态势;落实“处罚到人”、从业禁止、从重处罚有关规定,构成单位犯罪的,食品安全问题责任追究落实到企业主责和首责上,并依法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提高企业违法成本;推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强化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食品安全形势分析,全面提升我区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宣传引导,营造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的社会共治氛围,继续推进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筑牢食品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