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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一企业因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食品被罚1.2万元

2022-02-17 { 文章来源:南国都市报 编辑:景雪

近日,因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角鱼干、鱿鱼干、红三鱼干等食用农产品,海南亿仟和食品有限公司被罚1.2万元。

  据介绍,2021年10月15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通报函称,海南亿仟和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给三亚市内的海南益家贸易有限公司的角鱼干、鱿鱼干、红三鱼干、梅鱼干、烘干虾米、多味鱼干、油炸开肚河鱼仔、小鱿鱼仔、丁香鱼干、腊鱼块、生晒虾皮、水晶虾皮12种散装食用农产品,加贴的散装食品标签标称为制造商:北海海清水产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工业园区澳门路20号,电话:0779-3902200,保质期:常温90天。但其真实的制造商为广州业兴海产贸易有限公司。

  接到通报函当天,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海南亿仟和食品有限公司经营场所检查,在仓库内发现了角鱼干15斤、小鱿鱼干11斤、水晶虾皮58斤、烘干虾米19斤、河鱼仔35斤、丁香鱼干7斤、红三鱼干14斤、梅雨干12斤、多味鱼干22斤、目鱼18斤共10种散装食用农产品,均未加贴标签。执法人员对该公司一相关负责人进行询问调查,经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定其违法事实。

  经查,海南亿仟和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注虚假制造商的散装食用农产品销售总价为19985.6元,货值金额19985.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