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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示范引领 保障食品安全--南雄创新基层和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2020-07-20

南雄市作为第一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试点,坚持“社会认可、群众满意”原则,发挥地方党委和政府积极性,创新基层和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克服与先进地区相比资源投入相对紧缺的实际,不断完善基层和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治理体系,主动作为,攻坚克难,总结出了生态发展区食品安全治理的一批经验做法。



01

坚持落实“党政同责”,高位推动食品安全工作开展

创建工作启动后,南雄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高规格创建领导小组,南雄市市委书记王碧安担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长林小龙担任执行组长,先后召开了4次党委常委会议、5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创建工作,统筹调度各方力量,协调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市长林小龙同志和分管市领导马细妹、陈志光每年开展创建工作专题调研,召开食安委全体会议和食安委成员单位工作会议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推动完善“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全过程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出台了《南雄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南雄市有关部门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南雄市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的工作方案》,明确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依法依规制定部门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并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市直单位、镇(街道)年度绩效考核(占比在3%以上),压实了各方责任。

02

双补贴创建小作坊创业园,提高地方特色食品质量

为切实解决地方特色食品加工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提高地方特色食品质量,南雄市坚持“引导、规范、监管、便民”的原则,探索建立既能有效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满足人民生活需要,又有利于提升监管。制定了《南雄市食品加工小作坊创业园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坚持市政府统筹引导,采取租金双补贴的方式,即小作坊业主租用大市场店铺4年,市财政补贴1年租金,大市场补贴1年租金,把分散的食品加工小作坊集中加工和监管,在南雄大市场南面统一规划设立了食品加工小作坊创业园,为食品小作坊发展提供低成本生产经营场所和公共服务设施。通过建设创业园,引导食品加工小作坊由分散向集中、由个体向群体,实现规范化、园区化、集约化发展,解决目前食品加工小作坊无证无照生产、生产环境脏乱、电商食品投诉多和管理水平低下等影响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高地方特色食品质量。截至目前,共有13家食品加工小作坊入园生产,共计补贴租金28万多元,初步实现“生产规范、质量合格、监管到位”的总体目标。

03

“四强化”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监管,打通监管“最后一公里”

农村集体聚餐管理是基层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风险高,聚餐人数多。一是打造全方位监管队伍。出台了《南雄市农村集体聚餐及流动厨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市场监管局负责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工作总统筹,负责农村集体聚餐工作的督查考核、100人以上农村集体聚餐现场指导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监管所负责辖区50人以上集体聚餐活动现场指导。乡镇(街道)履行辖区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对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村(社区)配备食品安全协管员,协管员负责聚餐信息的收集、申报,协助监管所做好备案管理工作。二是加强全方位宣传。群众认识到位是做好工作的基础。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开辟宣传专栏、张贴入户宣传海报等多种方式,向村民传递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理念;借助“村村响”广播,高频率开展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知识宣讲;通过工作人员上门现场指导,引导村民重视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知晓食品安全常识,营造农村集体食品安全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累计开展进村入户宣传57场,派发宣传资料30万份。三是强化全方位保障。对村协管员给予一定经费补助,财政每年兑现协管员工作经费13.92万元,确保了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持续性,延伸了管理的触角。四是强化全方位监管。开展农村流动厨师的摸底建档工作,实行农村流动厨师持证上岗制度,农村流动厨师必须持健康证、培训合格证两证上岗,全市共有持证流动厨师108人。加强对农村自办宴席餐饮食品安全的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农村集体聚餐一经申报备案,相关责任人员必须进行现场指导,落实加工场所和用具清洁消毒制度,餐具、饮用水必须作消毒处理,加工制作工程必须操作规范,成品必须留样不少于48小时,与举办者和厨师签署《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要求农村聚餐举办方和承办方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实现了我市农村集体聚餐事前有申报、过程有监管、事后能追溯的全新监管模式。2017年至今,全市已有登记备案集体聚餐自办宴席63家,登记农村集体聚餐申报表63份,填写农村集体聚餐现场检查指导记录表63份,累计保障了近5万多人次的农村聚餐安全,实现了食品安全零事故。

04

积极推进“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模式,提升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水平

“互联网+食品监管”,推进食品监管智慧化。南雄市积极推进“学校视频式明厨亮灶”“阳光餐饮智慧监管”“阳光餐饮手机APP”三大智慧监管工程建设,打造起了“监管部门—学校—家长学生”三位一体的互动平台,通过视频方式展示后厨情况给学生、家长和学校,使“后厨”成为可视、可感、可知。通过智慧监管平台实现对校园食品安全从准入管理、食材采购、烹饪操作、配餐管理、菜品营养等全过程实时监管、智慧监管。全市学校食堂共105家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并接入“韶关阳光餐饮智慧监管”平台。“互联网+食品抽检”,促进检验检测集成化。2017-2019年,南雄市共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699批次,不合格88批次,合格率96.74 %,为全面提高数据互通、共享、集成水平,国抽、省抽、韶关市抽、南雄市抽检信息及查处信息全部录入国家抽检信息系统,实现了全环节全系统数据共享,以及抽检计划、抽样、后处理和统计分析的“一盘棋”管理,为有针对性地调整监管重点,整治隐患较大的领域提供依据。同时,在南雄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网依法公布监督抽检结果,引导百姓消费,倒逼企业诚信自律。“互联网+行政审批”,实现许可受理便捷化。继续推进和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开展行政许可“一次性”告知工作,提高行政许可审批效率。对于网上提交材料齐全的办事群众,只需在领证时带齐各项材料原件,经查验无误即可领证。使办事群众“一次往返,即可办结”,受到广大服务对象的一致好评。目前,该市获证或备案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共有3117家。其中食品经营2990家,食品生产30家,小作坊97家。

05

建立食品稽查执法办案协作机制,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南雄市2017年-2019年共立案处罚161宗食品违法案件(含走私冻品案17宗,查获走私产品382吨)涉案货值1130万元(其中走私冻品案值金额817万元),共计罚没103万元,移送公安、其它行政机关17宗(含14宗走私冻品案),公安机关逮捕1人。一是建立跨地区食品监管稽查合作长效工作机制。2015年,本着“区域合作、协查联动、信息共享、共同提高”的宗旨,南雄市与赣州大余县、信丰县签订食品监督稽查合作协议,加强对三地食品监督稽查工作的协查联动,加大对跨地区制售假劣“四品一械”违法活动的打击力度,提高三地食品监管水平,实现三地食品持续健康发展。二是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召开食品监管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法院联席会议,由有关单位相互通报查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及衔接工作的有关情况,研究衔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衔接工作的对策。三是与公安部门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双方明确联络人员,负责双方就食品违法犯罪情况的信息沟通交流、案件移送等工作的统一协调;加强对社会公众报警、举报、投诉、求助等信息的互联互通;对工作中发现的属于对方职能管辖范围的案件线索,进行及时通报和移送,并主动配合对方做好调查取证等工作。对于已经移送的案件,在不违反保密规定的原则下,要及时通报对方办理情况。

06

协管员队伍全覆盖,实现六个有

出台《加强全市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的通知》《南雄市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管理办法》,在全市232个村(社区)中,由镇(街道)聘任一名村委干部兼任食品协管员,由市监管部门管理,每人每月50元补贴,全部纳入市财政预算,累计补贴83.52万元。采取集中和分散方式,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培训和年度工作考核,通报食品监管信息与动态;明确协管员年度工作目标,下达工作任务。各协管员及时收集和上报本辖区内食品的基本情况和违法违规行为、安全事故、重大隐患、举报投诉等信息,积极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及相关法规政策,协助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本辖区内开展执法等相关工作,实现全市协管队伍有经费、有制度、有场所、有培训、有巡查、有考核。

07

坚持食品监督抽检靶向性,为监管执法提供强有力技术支撑

2017年-2019年,南雄市共完成各类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任务2699批次,检出88批次不合格样品,合格率96.74%;基层所完成食品快筛快检1910批次;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共38493批次,不合格104批次,合格率99.7%,共处理306.58公斤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涉及24类食品的2699批次样品,核查处置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案件74件,筑牢全市食品安全“防火墙”。一是发挥人力财力“弹射器”作用,提升系统支撑效能。与经济发达地区相比,南雄市的财力还相对紧缺。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下,该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费近3年共投入210万元。市委书记、市长多次过问食品安全工作,2019年,分管市领导得知抽检经费不足后,在全市财力紧张的情况下,又协调追加了60万元,南雄市食品抽检经费2019年达到80万元。二是发挥靶向抽检“航标灯”作用,提升风险防控效能。把好方案制定关,突出重点领域。通过抽“重点”,抽“惯犯”、抽“特色”,利用有限资金,更多发现食品风险。把好样品采集关,突出全域覆盖。在满足采样、送样等技术条件的同时,坚持由执法人员带队采样,并负责支付买样费用,保证深入乡镇和城乡结合部扩大采样覆盖面。把好信息公示关,突出公众监督。到目前为止,信息公示20期2699批次。三是发挥快检“轻骑兵”作用,提升日常监管效能。组织参加省、市食品快检比武。2017年获得韶关市团体一等奖;举办了三期食品快检培训班。一系列的理论培训、实战演练和技术比武,发现了人才、规范了技术、完善了装备、拉起了队伍。

08

强化示范带动,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创立了韶关首家食品加工小作坊创业园;深入推进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示范区建设,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达100%;创建了1条省级餐饮服务示范街,1个食品安全示范镇,1家放心肉菜示范超市,4家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检室,43家平安食堂;完成883家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阳光厨房”建设工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A级54家;开展“放心餐馆”“放心食品店”评选活动,20家单位获得“放心餐馆”称号,30家单位获得“放心食品店”称号。2018年,市财政拔款200万予以奖补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发展了“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25个(绿色2个,无公害11个,有机12个)。

09

社会力量齐“助攻”,构建共治共享格局

一是成立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组建了由法学、医药、公共卫生、检验检测、农业(畜牧、水产、种植)业和部分重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等领域的23名食品专家队伍,充分发挥了食品安全专家的技术支撑和咨询指导作用。

二是设立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聘任了50名来市人大代表、政协、各行业部门热心人士为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在社会义务宣传、社会义务监督、建言献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设立食品监管协管员。南雄市232个村(社区)都配备了协管员,把监管触角延伸到基层。

四是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专家和媒体记者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充发调动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积极性。该市人大、政协近三年有关食品安全建议4条,食品安全提案13条,落实回复率100%,有力地推动了食品安全工作的发展;与市电视台合作设立“食品安全播报”“市场监管在线”专栏,大力宣传相关政策法规、食品安全知识和创建动态,近三年共播放了50余期食品各类信息;与电信移动等电信公司合作,近三年发布食品安全宣传公益短信近百万条;与《金点子》报刊合作,在全市18个镇(街道)印发了宣传食品(保健食品)安全宣传知识36万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