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动态 > 舆情通报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2期)

2022-01-19 文章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景雪

近期,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饼干、罐头、速冻食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等8类食品136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1356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见附件),检出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及其他指标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金属污染问题

  中山市叶子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福建天清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芋肉丸,铬(以Cr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

  (一)南雄市雄州街道联城商店销售的标称河源市宏达饼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鲜葱薄脆饼干,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生物与医学工程研究所。

  (二)标称湛江市金雕罐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糖水菠萝罐头,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三)标称汕头市龙晖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那哥鱼丸,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三、其他指标问题

  (一)广州多欣隆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州奥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速冻港式2105蛋挞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广州站。

  (二)东莞市寮步骏信副食店销售的标称吴川市梅源酒厂生产的益安堂毛鸡酒,总糖(以葡萄糖计)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三)东莞市寮步骏信副食店销售的标称湛江京都三星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蛤力蛇酒(露酒)和台湾凤湿酒(露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四)肇庆市昌大昌超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湖北永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蒜香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复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五)广东永旺天河城商业有限公司佛山东方广场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山东京粮优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新馋派日本豆(原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复检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六)广州市天汇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州明誉食品发展有限公司厂生产的白砂糖,蔗糖分和还原糖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