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局开展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
2018-08-14 文章来源:惠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学校(包含托幼机构)食堂及周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保障学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龙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单位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及时成立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协调,狠抓落实,责任到个人。把推进网格化、痕迹化监管和校园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结合起来,逐一对各学校食堂下达通知,提出保证学生用餐食品安全明确要求,做到拉网式排查,不留死角。
(二)强化责任,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
第一时间加强与校内食堂、校园周边餐馆、小饭桌等负责人的沟通交流,督促其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引导其加强行业自律,积极落实食品安全承诺,做好涉校餐饮食品安全工作。
(三)突出重点,全面排查风险隐患。
从4月28日起,大力加强股所联动、所所联动机制,局机关、各基层所联合对各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单位进行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检查餐饮单位是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是否持健康证上岗,是否建立原料进货登记台账,所采购食品原料是否符合安全标准,餐饮具是否按规定进行消毒,食物是否按规定留样等,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并深入推进“明厨亮灶”工程,鼓励和引导学校通过透明厨房和视频厨房的形式向广大师生实时公布食堂从食品原材料加工、烹饪和餐饮具消毒的全过程,形成人人监督的共治局面。
(四)加大力度,严查餐饮食品违法行为。
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76人次,检查学校食堂62家次,检查周边餐饮单位24家次,检查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单位3家,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3份。
接下来,我局将采取措施,对证照齐全、食品合格的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单位进行鼓励,对不能持续满足经营条件的餐饮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一般食品安全隐患的餐饮单位进行警示教育、责令整改,并定期重点巡查对屡教不改和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一律责令其停业整顿或吊销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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