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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洲区小餐饮开启备案制当天可营业

2018-08-14 文章来源:珠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效率大提升”决定,切实解决小餐饮经营者办证难问题,香洲区食药监局继推出食品销售经营者不需要核查现场即可获得开业许可的新举措后,从2018年8月6日起,对小餐饮实施备案制。满足备案基本条件的小餐饮经营者,可到行政服务窗口书面递交办理材料,将当场获得《小餐饮备案凭据》,当天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此举将有效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

备案制实施前,小餐饮经营者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方可经营,走完申请——场地核查——发证等流程需20个工作日。

备案制实施后,经营面积在50㎡(含50㎡)以下,且不经营生食类食品制售项目(刺身、生鱼片、含有生鱼的寿司等生食水产品及生食肉类)和自酿酒的小餐饮经营者,到行政服务窗口书面递交办理材料,当场即可获得《小餐饮备案凭据》,当天便能开业经营。

在监管方面,小餐饮经营者拿到备案凭据后,香洲区局监管人员将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和抽检,指导经营活动,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取缔和严厉处罚,保障群众餐桌上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