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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8年第32期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2018-08-10 文章来源: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18年 第188号

根据2018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8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包括粮食加工品、调料品、饮料、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食用农产品等共105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033批次,不合格样品2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饮料198批次,不合格7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119批次,不合格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1批次,不合格7批次;水产制品146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用农产品117批次,不合格5批次;粮食加工品177批次,调味品107批次,速冻食品179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饮料不合格7批次:1.揭阳市新美乐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广东旺夫泉饮品有限公司2017年8月27日生产、规格为360ML/瓶的旺夫泉,总砷(以As计)检出值为0.016mg/L,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01mg/L)高出0.6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2.湛江市坡头区官渡保兴商店销售的标示为廉江仙人嶂饮料有限公司2018年3月17日生产、规格为550ml/瓶的仙人嶂山泉(包装饮用水),溴酸盐检出值为0.014mg/L,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01mg/L)高出0.4倍。初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国家加工食品质量检验中心(广东);3.广州佳任福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博罗罗浮山双梅爽保健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4月2日生产、规格为200克/袋的金银花草本固体饮料,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1800CFU/g、2300CFU/g、23000CFU/g、5400CFU/g、180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5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4.广州市东福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郁南县康仁堂天然保健饮品凉茶厂2018年1月3日生产、规格为180克/袋  的廿四味(固体饮料),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3600CFU/g、2400CFU/g、2500CFU/g、3200CFU/g、330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5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5.广州市东福百货有限公司  销售的标示为郁南县康仁堂天然保健饮品凉茶厂2018年1月3日生产、规格为180克/袋  的溪黄草(固体饮料),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3800CFU/g、7300CFU/g、1100CFU/g、1800CFU/g、88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5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6.佛山市天汇百汇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广东丹顿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5月24日生产、规格为240克/盒的枇杷杏仁霜,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1200CFU/g、1800CFU/g、2200CFU/g、2500CFU/g、200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5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7.佛山市顺德区勒流温煌林百货经营部销售的标示为汕头市迪味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4月16日生产、规格为200克/袋  的豆浆〔浓香原味〕,霉菌检出值为240CFU/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50CFU/g)高出3.8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薯类和膨化食品不合格1批次:湛江市坡头区官渡金田自选商店销售的标示为潮州市潮安区庵埠欣荣食品厂2018年4月2日生产、规格为25克/袋的黄金蟹钳(膨化食品),大肠菌群5次检出值分别为25CFU/g、<10CFU/g、24CFU/g、15CFU/g、<1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三)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7批次:1.中山市金盛隆商业连锁有限公司将军分店销售的标示为新兴县日日昌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3月25日生产、规格为200克/袋的鱼皮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1.5g/100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5g/100g)高出2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2.中山市金盛隆商业连锁有限公司将军分店销售的标示为佛山市富新园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12月20日生产、规格为200克/袋的开心果,大肠菌群5次检出值分别为<10CFU/g、<10CFU/g、<10CFU/g、320CFU/g、<1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3.昆山润华商业有限公司顺德区龙江分公司销售的标示为肇庆广利糖饼厂2018年2月1日生产、规格为150克/袋的腰果仁(坚果与籽类食品),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5.3mg/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3mg/g)高出0.77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4.汕头市龙湖区丰杰食杂店销售的标示为汕头市达斯阳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4月26日生产、规格为100克/袋的达斯阳蒜香花生,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052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5.广州市东福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广东金凤凰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4月20日生产、规格为155克/袋的鱼皮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68g/100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50g/100g)高出0.36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6.徐闻县祥发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示为揭西县青豪园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1月2日生产、规格为150克/袋的咸酥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66g/100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50g/100g)高出0.32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7.徐闻县祥发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示为揭西县青豪园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1月2日生产、规格为170g/袋的啤酒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1.0g/100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50g/100g)高出1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四)水产制品不合格1批次:沃尔玛(广东)商业零售有限公司肇庆广宁环城东路分店销售的标示为广州市新強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2月25日生产、规格为300克/袋的鱿鱼,N-二甲基亚硝胺检出值为8.31μ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4.0μg/kg)高出1.08倍。初检机构为国家糖业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省制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复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五)食用农产品不合格5批次:1.江门市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2018年5月14日销售的乌鸡,氧氟沙星检出值为480μ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磺胺类(总量)检出值为221μ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00μg/kg)高出1.21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2.佛山市广泰超市有限公司里水分公司2018年5月22日销售的上肉,挥发性盐基氮检出值为22.2mg/100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5mg/100g)高出0.48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3.佛山市广泰超市有限公司里水分公司2018年5月22日销售的瘦肉,挥发性盐基氮检出值为21.3mg/100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5mg/100g)高出0.42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4.佛山市广泰超市有限公司2018年5月30日销售的绿豆芽,铅(以Pb计)检出值为0.17m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1mg/kg)高出0.7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5.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乐卖特百货商场销售的标示为广州御佬香农产品有限公司2018年5月17日生产、规格为散装称重的御佬香乡村鲜鸡蛋15枚,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21.7μ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以此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我省相关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2 食品抽检合格信息-20180808

附件3 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20180808

附件4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08月08日